赵城虎

【原文】
 
赵城妪,年七十馀,止一子,一日入山,为虎所噬。妪悲痛,几不欲活,号啼而诉于宰。宰笑曰:“虎何可以官法制之乎?”妪愈号咷不能制止。宰叱之,亦不畏惧。又怜其老,不忍加威怒,遂诺为捉虎。妪伏不去,必待勾牒出,乃肯行。宰无奈之,即问诸役,谁能往者。一隶名李能,醺醉,诣座下,自言:“能之。”持牒下,妪始去。隶醒而悔之,犹谓宰之伪局,姑以解妪扰耳,因亦不甚为意,持牒报缴。宰怒曰:“固言能之,何容复悔?”隶窘甚,请牒拘猎户,宰从之。隶集诸猎人,日夜伏山谷,冀得一虎,庶可塞责。月馀,受杖数百,冤苦罔控。遂诣东郭岳庙,跪而祝之,哭失声。无何,一虎自外来。隶错愕,恐被咥噬。虎入,殊不他顾,蹲立门中。隶祝曰:“如杀某子者尔也,其俯听吾缚。”遂出缧索絷虎颈,虎帖耳受缚。牵达县署,宰问虎曰:“某子,尔噬之耶?”虎颔之。宰曰:“杀人者死,古之定律。且妪止一子,而尔杀之,彼残年垂尽,何以生活?倘尔能为若子也,我将赦之。”虎又颔之。乃释缚令去。
 
媪方怨宰之不杀虎以偿子也,迟旦启扉,则有死鹿。妪货其肉革,用以资度。自是以为常,时衔金帛掷庭中。妪从此致丰裕,奉养过于其子,心窃德虎。虎来,时卧檐下,竟日不去,人畜相安,各无猜忌。数年,妪死,虎来吼于堂中。妪素所积,绰可营葬,族人共瘗之。坟垒方成,虎骤奔来,宾客尽逃。虎直赴冢前,嗥鸣雷动,移时始去。土人立义虎祠于东郊,至今犹存。
 
【翻译】
 
赵城有位老太太,七十多岁,只有一个儿子,一天,儿子进山被虎吃掉了。老太太非常悲痛,几乎不想活了,便连哭带号地向县官告状。县令笑着说:“老虎怎么能用官法制裁呢?”老太太越发号啕大哭,没人能把她止住。县令加以呵斥,她也不怕。县令又可怜她上了年纪,不忍心对她大发脾气,便答应为她捉虎。老太太伏地不起,一定要等捉虎的公文下达才肯离去。县令无可奈何,便问各个差役,谁能前去捉虎。一个名叫李能的差役,喝得大醉,这时走到县令座前说:“我能。”便领了公文退下,老太太这才离去。李能酒醒后就后悔了,但还以为县令只是摆摆样子,姑且摆脱老太太的纠缠,所以也没太在意,到期复命,把文书交回。县令怒气冲冲地说:“你本来说能捉虎,怎容翻悔?”李能非常为难,请求行文召聚猎户服役,县令依言而行。李能把众猎户召集起来,日夜潜伏在山谷里,希望捉到一只虎,或许便可交差。可是过了一个多月也没捉到,挨了好几百板子,冤苦无处可诉。李能便前往东郊山神庙,跪下祷告,痛哭失声。一会儿,一只虎从外面走进来。李能惊愕万分,怕被吃掉。老虎走进庙来,根本不看别处,蹲在大门里面。李能祷告说:“如果是你吃了老太太的儿子,就低下头来让我绑上。”便拿出绳索系住虎颈,虎则俯首帖耳地让他绑。李能把虎牵到县衙,县令问虎说:“老太太的儿子是你吃的吗?”虎点点头。县令说:“杀人应该处死,是自古就有的法律。而且老太太只有一个儿子,却被你吃了,她残年将尽,怎么生活?假如你能当她的儿子,我就免你的罪。”虎又点点头。于是松了绑,让它走了。
 
老太太正怨县令不杀虎给儿子偿命,黎明开门时,门口却有一只死鹿。于是她卖掉鹿肉鹿皮,用来作为维持生活的费用。从此,这便成为惯例,有时虎还衔来钱财,丢到院子里。老太太从此富裕起来,虎对她的奉养超过自己的儿子,所以她心里暗中感激这只虎。虎来时,经常趴在屋檐下,整天不走,人畜相安,互不猜忌。几年后,老太太死了,虎来到堂前吼叫示哀。老太太平时的积蓄,用来料理丧葬之事绰绰有馀,族人便一起把她埋葬。坟刚堆好时,虎又骤然跑来,吓得宾客一逃而光。虎直接来到坟前,发出如雷的哀号,过了一阵子才离去。本地人在东郊建了一座“义虎祠”,至今还在。
 
【点评】
 
这是一篇中国式的民间童话:吃了人的老虎,被罚补偿自己的罪责,为受害者的母亲尽人子之责。由于老虎对于赵城妪“生而能养,死且尽哀”,于是当地人给老虎立了“义虎祠”。
 
清代王渔洋读完此篇,称:“人云:王于一所记孝义之虎,予所记赣州良富里郭氏义虎,及此而三,何於菟之多贤哉!”不过,在今人看来,作为童话,情节的荒诞可以一笑置之。老虎吃人,出于本性,无关道德。县官的处置,可能是认为如果杀掉老虎只是徒然为赵城妪报仇,无法解决赵城妪的生活问题,不如让老虎代其子尽孝更实惠些。但作者可能忽略了赵城妪接受杀子凶手的孝养却不近人情之至——难道“妪悲痛,几不欲活”不是因为失去儿子,而是因为失去供养的缘故吗?故事中的老虎倒是“孝义”了,可赵城妪在道德上被置于何地呢?
元芳,你怎么看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