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原文】
韩光禄大千之仆,夜宿厦间,见楼上有灯,如明星。未几,荧荧飘落,及地化为犬。睨之,转舍后去。急起,潜尾之。入园中,化为女子。心知其狐,还卧故所。俄,女子自后来,仆阳寐以观其变。女俯而撼之,仆伪作醒状,问其为谁,女不答。仆曰:“楼上灯光,非子也耶?”女曰:“既知之,何问焉?”遂共宿止,昼别宵会,以为常。
主人知之,使二人夹仆卧。二人既醒,则身卧床下,亦不知堕自何时。主人益怒,谓仆曰:“来时,当捉之来。不然,则有鞭楚!”仆不敢言,诺而退。因念:捉之难,不捉,惧罪。展转无策。忽忆女子一小红衫,密着其体,未肯暂脱,必其要害,执此可以胁之。夜分,女至,问:“主人嘱汝捉我乎?”曰:“良有之。但我两人情好,何肯此为?”及寝,阴掬其衫。女急啼,力脱而去。从此遂绝。
后仆自他方归,遥见女子坐道周。至前,则举袖障面。仆下骑,呼曰:“何作此态?”女乃起,握手曰:“我谓子已忘旧好矣。既恋恋有故人意,情尚可原。前事出于主命,亦不汝怪也。但缘分已尽,今设小酌,请入为别。”时秋初,高粱正茂。女携与俱入,则中有巨第。系马而入,厅堂中酒肴已列。甫坐,群婢行炙。日将暮,仆有事,欲覆主命,遂别。既出,则依然田陇耳。
【翻译】
光禄寺主簿韩大千的仆人,夜里睡在房廊里,看见楼上有灯,像明星一样闪闪发光。不一会儿,那灯光就一闪一闪地从楼上飘落下来了,灯光落地后,接着就变成了一只狗。仆人偷偷斜眼望去,狗转身跑到房后去了。仆人急忙起身下地,偷偷地尾随它。狗进入了花园,又变成一位女子。仆人心里知道她是狐狸,所以又悄悄回到房间躺下。过了一会儿,那女子也从后面跟来了,仆人假装睡觉,暗中观察她的动静。那女子俯在他身上用力地摇晃他,仆人装作被惊醒的样子,问她是谁,女子没有回答他。仆人又说:“楼上的灯光,不是你吗?”女子说:“你既然知道,又何必再问呢?”于是,两人共枕同床,极尽鱼水之欢,从此两人白天别离,夜晚欢会,竟然习以为常了。
主人韩大千终于知道了这件事,他派两个仆人和他睡在一起,把他夹在中间。早晨,两个仆人醒来,却发现自己躺在床下,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从床上掉下来的。主人一听更为恼怒,对仆人说:“那女人再来时,一定要把她捉住带来。不然的话,你就要挨鞭子抽。”仆人不敢申辩,只好答应着退了出来。仆人心想:捉住她,很难;不捉她吧,就肯定要获罪挨打。他正在翻来覆去地左思右想、束手无策的时候,忽然想起那女子有一件小红衫,总是贴身穿着,从来不曾离身,这一定是她的要害,拿到它就可以胁迫她就范。到了夜晚,女子来了,问他:“你的主人是不是让你来捉我呀?”仆人回答说:“是有这么回事,但是我们二人感情深厚,我怎么肯干那种事呢?”到了睡觉的时候,仆人想偷偷剥取女子的小红衫。女子情急之下哭出声来,她用力挣脱而去,从此再也不来了。
后来,这个仆人从其他地方回来,远远看见这个女子在路边坐着。当仆人走到她面前时,她却用袖子遮住脸。仆人下了马,大声说:“你为什么要做出这个样子呢?”女子于是站起来,握着他的手说:“我以为你早已忘记了旧时的相好。现在看来你还没有忘记旧情,你过去的所为还可以原谅。我知道你是屈从于主人的压力,没有办法,我也不再怪你了。我们之间显然缘分已尽,今天特为你备下了小酒宴,请你入席作为告别。”当时正值初秋时节,田里的高粱长得非常茂盛。女子拉着他的手和他一起走进高粱地,仆人很快就看到高粱地中有一处大宅院。他把马系好走进院中,厅堂里的酒席早就摆好了。他们刚刚坐下,一群丫鬟就来上菜敬酒。太阳快要落山了,仆人因为有事要回复主人,就向女子告辞了。他出门以后,房宅、丫鬟、酒席都不见了,仍然是一片田垄分明的高粱地。
【点评】
本篇的标题比较特殊,从内容上看,实际不是偏正词,而是一个并列词。
韩大千的仆人对于狐女谈不上任何感情,所以故事也就缺乏感人的力量,只是一般的鬼狐故事而已。
《世说新语·伤逝》云:“圣人忘情,最下不及情,情之所钟,正在我辈。”什么是最下?就是不入流的人。在《聊斋志异》中,浪漫哀艳,真挚动人的故事往往是士人,而农民、仆人、市侩,大概是被男女情感遗忘的阶层。但本篇在叙述狐女进入场景时,却写得轻灵浪漫:“楼上有灯,如明星。未几,荧荧飘落,及地化为犬。睨之,转舍后去。急起,潜尾之,入园中,化为女子。”表现了蒲松龄叙述故事的高超功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