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

《聊斋志异》是我国著名文学家蒲松龄所著的文学巨著。全书分为12卷,收录短篇文言小说491篇。蒲松龄在继承魏晋志怪和唐宋传奇传统的基础上,以隽永之笔、博爱之情,取得了中国文言小说创作的伟大成就,本书也就成为一部家喻户晓、妇孺皆知的不朽作品。
三生
【原文】
 
刘孝廉,能记前身事。与先文贲兄为同年,尝历历言之。一世为搢绅,行多玷。六十二岁而没。初见冥王,待以乡先生礼,赐坐,饮以茶。觑冥王盏中,茶色清澈,己盏中浊如醪,暗疑迷魂汤得勿此耶?乘冥王他顾,以盏就案角泻之,伪为尽者。俄顷,稽前生恶录,怒,命群鬼捽下,罚作马。即有厉鬼絷去。行至一家,门限甚高,不可逾。方趦趄间,鬼力楚之,痛甚而蹶。自顾,则身已在枥下矣。但闻人曰:“骊马生驹矣,牡也。”心甚明了,但不能言。觉大馁,不得已,就牝马求乳。逾四五年,体修伟,甚畏挞楚,见鞭则惧而逸。主人骑,必覆障泥,缓辔徐徐,犹不甚苦。惟奴仆圉人,不加鞯装以行,两踝夹击,痛彻心腑。于是愤甚,三日不食,遂死。
 
至冥司,冥王查其罚限未满,责其规避,剥其皮革,罚为犬。意懊丧,不欲行。群鬼乱挞之,痛极而窜于野。自念不如死,愤投绝壁,颠莫能起。自顾,则身伏窦中,牝犬舐而腓字之,乃知身已复生于人世矣。稍长,见便液,亦知秽,然嗅之而香,但立念不食耳。为犬经年,常忿欲死,又恐罪其规避。而主人又豢养,不肯戮。乃故啮主人脱股肉。主人怒,杖杀之。冥王鞫状,怒其狂猘,笞数百,俾作蛇。囚于幽室,暗不见天。闷甚,缘壁而上,穴屋而出。自视,则伏身茂草,居然蛇矣。遂矢志不残生类,饥吞木实。积年馀,每思自尽不可,害人而死又不可,欲求一善死之策而未得也。一日,卧草中,闻车过,遽出当路,车驰压之,断为两。
 
冥王讶其速至,因蒲伏自剖。冥王以无罪见杀,原之,准其满限复为人,是为刘公。公生而能言,文章书史,过辄成诵。辛酉举孝廉。每劝人:乘马必厚其障泥,股夹之刑,胜于鞭楚也。
 
异史氏曰:毛角之俦,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。所以然者,王公大人之内,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。故贱者为善,如求花而种其树;贵者为善,如已花而培其本。种者可大,培者可久。不然,且将负盐车,受羁馽,与之为马;不然,且将啖便液,受烹割,与之为犬;又不然,且将披鳞介,葬鹤鹳,与之为蛇。
 
【翻译】
 
有个姓刘的举人,能记得自己前生的事情。他与先兄文贲是同年举人,曾向先兄清清楚楚地叙述过自己的前生。他第一世是一个士大夫,有许多不道德的污秽行径。在六十二岁时死去。他刚一见到阎王时,阎王像对乡村中的乡绅那样礼待他,请他坐下,上茶招待他。他偷偷一看,阎王的茶杯里的茶十分清澈,而自己茶杯里的茶却浑浊如醪酒,就暗暗猜想可能阴曹的迷魂汤就是这个吧?于是趁阎王往别处看的时候,他悄悄地端起茶杯从桌角处把茶水倒掉,假装是自己喝完了茶。一会儿,阎王查到了他生前作恶多端的记录,勃然大怒,命令群鬼把他揪下殿去,罚他来世做马。立刻就有一个恶鬼把他捆走了。他走到了一家门口,门槛很高,迈不过去。正在犹豫观望的时候,那恶鬼对他用力责打,他痛极了跌倒在地。再看一下自己,身子已经在马槽下面了。只听见有人说:“黑马生小马驹了,是个公的。”他心里还很明白,只是说不出话来。又觉得饿极了,不得已只好凑在母马身下吃奶。过了四五年,他的身体长得又高大又健壮,但特别害怕被人抽打,一见鞭子挥起就吓得拼命逃跑。主人骑马时,一定要配上障泥之类的马具,放松马辔头让马慢慢地跑,这样他还不觉得太苦。只是奴仆和养马人骑马时,不装马具就上路,他们两腿的踝骨一夹击,他就感到痛彻肺腑。于是他极其气愤,三天不吃草料,便死了。
 
到了阴间地府,阎王一查他的罚期还没满,斥责他是有意逃避,剥下他的马皮,罚他来世做狗。他心中十方懊丧,不想前去。群鬼上前对他又是一顿乱打,他痛极了,逃到了野外。他心想还不如死了好,就愤愤地从悬崖绝壁上跳了下去,摔倒在地上不能动弹。再看自己,却已经伏身在狗洞里,母狗正舔着他庇护哺育他,于是他知道自己已经再次来到人间了。长大一点儿后,他看到粪尿,也知道是污秽的,但闻着却很香,只能在心里下决心不去吃。在他做狗的一年多里,常常气愤地想寻死,又怕阎王说他有意逃避惩罚而加罪,而且主人也对他宠爱驯养,不肯杀掉。于是他就故意咬下了主人大腿上的一块肉,主人大怒,用乱棍将他打死了。阎王查问情况后,对他的凶猛疯狂大为恼怒,把他鞭打几百下之后,让他做蛇。他被关在密室当中,黑暗得不见天日。他十分气闷,就贴着墙壁爬了上去,把屋顶弄了个洞钻出了屋子。再一看自己,已经伏身在茂密的草丛中,居然变成蛇了。于是他下定决心不残害生灵,饥饿了就吞吃草木果实。过了一年多,他常常想,自杀不行,害人而死也不行,想要寻求一种好的死法,却又苦于找不到。有一天,他卧在草丛中,忽然听见有车经过,就急忙蹿出去挡在路当中,车子疾驰而过,把他碾成了两段。
 
阎王十分惊异他这么快就回到了阴间,于是他伏地膝行,向阎王表白了心迹。阎王因为他是无罪被杀的,予以原谅,批准他期满后重新做人,于是他就成了刘公。刘公一生下来就能开口说话,文章书史,只要过目一遍,就能背诵。他辛酉年考中了举人。他常常劝人说,骑马一定要多加些障泥一类的马具,用双腿夹击马腹的刑罚,比鞭打还要痛楚。
 
异史氏说:披毛戴角的禽兽当中,竟然有王公大人在其中。之所以这样,是因为王公大人当中也未必没有衣冠禽兽。所以卑贱者去做善事,好比想得到花而先种树;高贵者去做善事,好比已经开了花而去培育花木的根本。种下的树可以长大,培育过根本的树可以长久不衰。不然的话,就要被罚作马,载重拉车,忍受羁绊束缚;再不然,就要被罚作狗,食粪饮尿,任人宰割;再不然,就要被罚作蛇,披鳞带甲,死在鹤鹳的肚子里。
 
【点评】
 
本篇作品要表达的是“异史氏曰”里的这段话:“毛角之俦,乃有王公大人在其中。所以然者,王公大人之内,原未必无毛角者在其中也。”翻译成现代汉语,就是:禽兽里面有许多王公大人在其中,之所以如此,是因为在王公大人里面本来就有许多禽兽。话有点绕,说得明白点就是:许多王公大人不是人!
 
由于是绕着圈子骂人,这篇作品的叙述方式颇为有趣,全知视角和限知视角的叙述方式在交错运用。当刘孝廉再生为马时,便以马的视角看世界;再生为犬,便以犬的视角看世界;再生为蛇,便又以蛇的视角看世界。所以,经历过这一切的刘孝廉“每劝人:乘马必厚其障泥,股夹之刑,胜于鞭楚也”。在马的世界、犬的世界、蛇的世界里,蒲松龄在它们的性情中也加进了劣绅的特点。比如刘孝廉变成犬之后不甘心:“常忿欲死,又恐罪其规避。而主人又豢养,不肯戮。乃故啮主人脱股肉。主人怒,杖杀之。冥王鞫状,怒其狂猘,笞数百,俾作蛇。”但明伦评论说:“为其规避而罚为犬。犬畏规避,而乃狂猘乎?被杖杀而复笞之,且罚作蛇。此亦乡先生之惯于取巧者,所以肖其鬼屈邪滑,阴柔狠毒之情态也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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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《聊斋志异》 注者:于天池;译者:孙通海、王秀梅、王景桐、石旭红、侯明、王军、王海燕、王敏等;整理编辑:周旻、刘胜利、刘树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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