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

《聊斋志异》是我国著名文学家蒲松龄所著的文学巨著。全书分为12卷,收录短篇文言小说491篇。蒲松龄在继承魏晋志怪和唐宋传奇传统的基础上,以隽永之笔、博爱之情,取得了中国文言小说创作的伟大成就,本书也就成为一部家喻户晓、妇孺皆知的不朽作品。
金陵乙
【原文】
 
金陵卖酒人某乙,每酿成,投水而置毒焉,即善饮者,不过数盏,便醉如泥。以此得中山之名,富致巨金。早起,见一狐醉卧槽边,缚其四肢。方将觅刃,狐已醒,哀曰:“勿见害,请如所求。”遂释之,辗转已化为人。时巷中孙氏,其长妇患狐为祟,因问之,答云:“是即我也。”乙窥妇娣尤美,求狐携往,狐难之。乙固求之。狐邀乙去,入一洞中,取褐衣授之,曰:“此先兄所遗,着之当可去。”既服而归,家人皆不之见,袭常衣而出,始见之。大喜,与狐同诣孙氏家。见墙上贴巨符,画蜿蜒如龙。狐惧曰:“和尚大恶,我不往矣!”遂去。乙逡巡近之,则真龙盘壁上,昂首欲飞,大惧亦出。盖孙觅一异域僧,为之厌胜,授符先归,僧犹未至也。次日,僧来,设坛作法。邻人共观之,乙亦杂处其中。忽变色急奔,状如被捉,至门外,踣地化为狐,四体犹着人衣。将杀之。妻子叩请。僧命牵去,日给饮食,数月寻毙。
 
【翻译】
 
金陵卖酒人某乙,每当酒酿成时,他便在兑水的同时放一些烈性的麻药,因此,即使是很能喝酒的人,几杯过后,也是烂醉如泥。因此,他的酒有中山之名,发了大财。一天,他早晨起床后,看见一只狐狸醉倒在酒槽边,他用绳子绑了狐狸的四条腿。刚要找刀,狐狸已经醒了,向他哀求说:“请不要杀我,你有什么要求,我都答应。”于是,乙放了它,狐狸一转身,变成了人。当时,胡同中有一个姓孙的人家,家中的大媳妇被狐狸缠住了,乙问它是怎么回事,狐狸答道:“那就是我。”乙曾暗中偷看孙家二媳妇,觉得很美,就求狐狸带他去,狐狸很为难。乙坚持求它答应。狐狸邀请乙和它一块儿去,进到一个洞中,拿出一件褐色衣服给他,说:“这是我过世的兄长留下来的,你穿上它就可以去了。”乙穿上衣服回家,家里人都看不见他,换了自己的衣裳出来,才看见了。乙大喜,与狐狸一同去孙家。他们看见孙家的墙壁上贴着一道巨大的符,符咒蜿蜒着像一条龙。狐狸很害怕,说:“和尚太凶,我不去了!”于是它就跑了。乙慢慢地凑过去,看见一条真龙盘在墙壁上,昂着头要飞腾而去,乙吓了一大跳,也跑出来了。原来,孙家找了一个外地和尚,为他家驱魔降鬼,和尚给了孙家人一张符,让他先回去,和尚还没来呢。第二天,和尚来了,设坛作法。邻居们一起来看,乙也夹杂在人群里。忽然,乙脸色大变,急忙跑了出来,好像被抓住的样子,到了门外,乙倒在地上变成了一只狐狸,身上还穿着人的衣服。和尚准备杀了它。乙的妻子向和尚叩头请求饶恕。和尚让她牵走,妻子每天给它饭吃,过了几个月就死了。
 
【点评】
 
如果说卷六《河间生》中的某生与狐狸交往是误入歧途而迷途知返的话,那么,本篇中的金陵卖酒人某乙则是与狐狸臭味相投,狼狈为奸,其作恶被缚,“踣地化为狐,四体犹着人衣”,是罪有应得。因为他本来就是披着人衣的禽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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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《聊斋志异》 注者:于天池;译者:孙通海、王秀梅、王景桐、石旭红、侯明、王军、王海燕、王敏等;整理编辑:周旻、刘胜利、刘树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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