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

《聊斋志异》是我国著名文学家蒲松龄所著的文学巨著。全书分为12卷,收录短篇文言小说491篇。蒲松龄在继承魏晋志怪和唐宋传奇传统的基础上,以隽永之笔、博爱之情,取得了中国文言小说创作的伟大成就,本书也就成为一部家喻户晓、妇孺皆知的不朽作品。
阎罗薨
【原文】
 
巡抚某公父,先为南服总督,殂谢已久。公一夜梦父来,颜色惨栗,告曰:“我生平无多孽愆,只有镇师一旅,不应调而误调之,途逢海寇,全军尽覆。今讼于阎君,刑狱酷毒,实可畏凛。阎罗非他,明日有经历解粮至,魏姓者是也。当代哀之,勿忘!”醒而异之,意未深信。既寐,又梦父让之曰:“父罹厄难,尚弗镂心,犹妖梦置之耶?”公大异之。
 
明日,留心审阅,果有魏经历,转运初至,即刻传入,使两人捺坐,而后起拜,如朝参礼。拜已,长跽涟洏而告以故。魏不自任,公伏地不起。魏乃云:“然,其有之。但阴曹之法,非若阳世懵懵,可以上下其手,即恐不能为力。”公哀之益切,魏不得已,诺之。公又求其速理。魏筹回虑无静所,公请为粪除宾廨,许之,公乃起。又求一往窥听,魏不可。强之再四,嘱曰:“去即勿声。且冥刑虽惨,与世不同,暂置若死,其实非死。如有所见,无庸骇怪。”
 
至夜,潜伏廨侧,见阶下囚人,断头折臂者,纷杂无数。墀中置火铛油镬,数人炽薪其下。俄见魏冠带出,升座,气象威猛,迥与曩殊。群鬼一时都伏,齐鸣冤苦。魏曰:“汝等命戕于寇,冤自有主,何得妄告官长?”众鬼哗言曰:“例不应调,乃被妄檄前来,遂遭凶害,谁贻之冤?”魏又曲为解脱,众鬼嗥冤,其声讻动。魏乃唤鬼役:“可将某官赴油鼎,略入一煠,于理亦当。”察其意,似欲借此以泄众忿。即有牛首阿旁,执公父至,即以利叉刺入油鼎。公见之,中心惨怛,痛不可忍,不觉失声一号,庭中寂然,万形俱灭矣。公叹咤而归。及明,视魏,则已死于廨中。
 
松江张禹定言之。以非佳名,故讳其人。
 
【翻译】
 
某巡抚的父亲,先前在南方当过总督,已经死去很久了。一天夜里巡抚梦见父亲来了,面容凄凄惨惨,告诉他说:“我一辈子没有太多的罪孽,只有镇守边防的一支军队,不应该调动而错误地调了,在行军途中遇到了海盗,结果全军覆没。现在兵士们告到阎王那里,那儿刑罚酷烈狠毒,实在让人害怕。阎王不是别人,明日有位经历押解粮食到此,姓魏的就是。你代我求求他,千万不要忘记!”巡抚醒后感到很奇怪,但还不太信这个梦。睡着后,又梦见父亲责备说:“父亲遭到危难,你不放在心上,还以为是怪梦而置之脑后吗?”巡抚更加感到奇怪。
 
第二天,巡抚留心审阅文件,果然有个魏经历,转运粮食刚到,巡抚立刻请他进来,让两个人拉他坐下,然后就向他行礼磕头,如同朝见皇帝一般。参拜完毕,直挺挺地跪在那里涕泪交加地诉说了梦中的事。魏经历不承认自己是阎王,巡抚趴在地上不起来。魏经历才说:“是的,大概有这么回事。但阴曹地府的事,不像阳世这样糊里糊涂,可以上下其手徇私舞弊,恐怕我无能为力。”巡抚哀求得更恳切了,魏经历不得已,只好答应。巡抚又请求赶快审理。魏经历担心没有清静的地方,巡抚请求把衙门接待客人的房子打扫干净以供使用,魏经历同意了,巡抚这才站起身来。巡抚又要求让他过去偷着听听看看,魏经历不许可。巡抚再三强求,魏经历嘱咐说:“去了不要出声。阴间的刑罚虽然残酷,但和人世不同,上刑时好像死了,其实并没死。如果看到什么,不要大惊小怪。”
 
到夜间,巡抚潜伏在官厅的旁边,看见阶下的犯人,断头折臂的,纷纷攘攘数不清。台阶上放着油锅,几个人在锅下烧柴禾。不一会儿看到魏经历穿着官服出来了,升堂入座,气象威猛,和原来看到的样子大不一样。群鬼一下子都跪在地上,齐声喊冤叫苦。魏经历说:“你们都死在海寇手里,冤有头债有主,为何妄告官长?”众鬼纷纷说道:“按规定我们这支队伍不应该调动,结果被错误的军令调去,才遭到杀害,这冤死是谁造成的呢?”魏经历又想出各种理由为巡抚的父亲开脱,众鬼大声喊冤,喊声喧杂纷扰。魏经历叫来鬼卒说:“可将那个官送到油锅里,略微进去炸一炸,按理也应当。”观察他的意思,是想借此来平息一下众鬼的怨愤。即时就有鬼卒走上来,抓来巡抚的父亲,用锋利的叉子挑着放入油锅。巡抚看到这个情景,心中难过害怕,痛苦难以忍受,不觉失声哀叫了一声,这时院中立刻静寂了,种种景象都不见了。巡抚惊叹而归。到天明,一看魏经历,已经死在官舍内。
 
这件事是松江张禹定讲的。因为这事名声不佳,所以就不写当事人的姓名了。
 
【点评】
 
故事是历史旧账。按照蒲松龄的年代推算,误调之事应该发生在明末倭寇之乱之时。故事表述的意思大概是“只以误调镇师,遂不免阴罚,为人上者,不可不慎”。带有浓厚的劝诫意味。
 
《聊斋志异》故事中的判官、阎罗往往以活人承担。之所以如此,是为了增加故事的可信性,可叙述性。如卷三《李伯言》、《阎罗》、卷四《酆都御史》、卷六《阎罗》等都是。本篇中的阎罗在审案后死去,估计一方面是因为叙述的需要,一方面也给人留下了遐想,是不是因为魏经历接受嘱托,答应“上下其手”,违背了“阴曹之法,非若阳世懵懵”的缘故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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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《聊斋志异》 注者:于天池;译者:孙通海、王秀梅、王景桐、石旭红、侯明、王军、王海燕、王敏等;整理编辑:周旻、刘胜利、刘树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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