黎氏

【原文】
 
龙门谢中条者,佻达无行。三十余丧妻,遗二子一女,晨夕啼号,萦累甚苦。谋聘继室,低昂未就。暂雇佣媪抚子女。一日,翔步山途,忽一妇人出其后。待以窥觇,是好女子,年二十许。心悦之,戏曰:“娘子独行,不畏怖耶?”妇走不对。又曰:“娘子纤步,山径殊难。”妇仍不顾。谢四望无人,近身侧,遽挲其腕,曳入幽谷,将以强合。妇怒呼曰:“何处强人,横来相侵!”谢牵挽而行,更不休止。妇步履跌蹶,困窘无计,乃曰:“燕婉之求,乃若此耶?缓我,当相就耳。”谢从之。偕入静壑,野合既已,遂相欣爱。妇问其里居姓氏,谢以实告。既亦问妇,妇言:“妾黎氏。不幸早寡,姑又殒殁,块然一身,无所依倚,故常至母家耳。”谢曰:“我亦鳏也,能相从乎?”妇问:“君有子女无也?”谢曰:“实不相欺,若论枕席之事,交好者亦颇不乏。只是儿啼女哭,令人不耐。”妇踌蹰曰:“此大难事!观君衣服袜履款样,亦只平平,我自谓能办。但继母难作,恐不胜诮让也。”谢曰:“请毋疑阻。我自不言,人何干与?”妇亦微纳,转而虑曰:“肌肤已沾,有何不从?但有悍伯,每以我为奇货,恐不允谐,将复如何?”谢亦忧皇,请与逃窜。妇曰:“我亦思之烂熟。所虑家人一泄,两非所便。”谢云:“此即细事。家中惟一孤媪,立便遣去。”妇喜,遂与同归。先匿外舍,即入遣媪讫,扫榻迎妇,倍极欢好。妇便操作,兼为儿女补缀,辛勤甚至。谢得妇,嬖爱异常,日惟闭门相对,更不通客。
 
月余,适以公事出,反关乃去。及归,则中门严闭,扣之不应。排阖而入,渺无人迹。方至寝室,一巨狼冲门跃出,几惊绝!入视子女皆无,鲜血殷地,惟三头存焉。返身追狼,已不知所之矣。
 
异史氏曰:士则无行,报亦惨矣。再娶者,皆引狼入室耳,况将于野合逃窜中求贤妇哉!
 
【翻译】
 
龙门的谢中条,轻薄放荡,品行不端。他三十多岁丧妻,留下二男一女,早晚连哭带叫的,拖累得苦不堪言。他想娶继室,又高不成低不就,只得暂时雇个老妈子抚养子女。一天,谢中条在山路上缓缓行走,忽然有个妇人出现在他的身后。他略加等候,偷偷一瞧,是个漂亮女人,二十岁左右。他心生爱悦,调戏说:“娘子独自赶路,不害怕吗?”妇人只管走路,不作回答。他又说:“娘子这么纤弱的脚步,山路实在难走。”妇人仍然没看他一眼。谢中条见四周无人,走近妇人身旁,突然抓住她的手腕,拽进幽深的山谷,准备强行欢爱。妇人生气地大喊:“哪里来的强盗,竟来野蛮欺人!”谢中条连拉带拽,继续前行,仍不停步。妇人脚步跌跌撞撞,尴尬异常,无计可施,于是说:“要求恩爱,就这样吗?把我放开,我就依你。”谢中条按她说的去做。两人一起走进寂静的山谷,野合以后,便互相爱悦。妇人问谢中条的住处和姓名,谢中条如实相告。然后也问妇人同样的问题,妇人说:“我姓黎。不幸早年死了丈夫,又死了婆婆,孓然一身,无依无靠,所以常回娘家。”谢中条说:“我也死了老婆,你能跟我过日子吗?”妇人问:“你有没有子女?”谢中条说:“实不相瞒,若说枕席之事,相好的也挺不少。只是儿哭女号,让人受不了。”妇人犹豫地说:“这事最难办!看你衣服鞋袜的款式,也只是一般,我自以为都会做。但是继母难当,恐怕受不了人们的指责。”谢中条说:“请不用顾虑重重。我本人不说什么,别人怎么干预?”黎氏也有点儿同意,转而担心地说:“肌肤都让你碰了,有什么不依你的?但是我还有个蛮横的大伯子,总是把我视为奇货可居,恐怕不会让我们称心如意,又将怎么办?”谢中条也忧虑不安,打算让黎氏偷跑到自己家去。黎氏说:“我也想得烂熟了。只是担心家人一旦泄露出去,对你我两人都不利。”谢中条说:“这是小事一桩。家里只有一个孤老妈子,我立即就打发她走。”黎氏显得高兴起来,便与谢中条一齐回家。黎氏先躲在外边的房子里,谢中条立即进屋把老妈子打发走后,便扫净床铺,迎接黎氏,两人加倍亲热。黎氏马上操持家务,同时为儿女缝缝补补,极为辛勤。谢中条得到黎氏,宠爱异常,每天关起大门和黎氏厮守,再也不与外人交往。
 
一个多月后,谢中条恰巧因公事外出,便反锁门后离去。等他回到家里,却见里外屋之间的门关得严严实实,去敲门也没人答应。他破门而入,里面没有一人。他正要到卧室去,一只大狼冲出门来,几乎把他吓死。他进屋一看,儿子女儿一个都没了,却见鲜血染红了屋地,只有三个人头还在。他回身去追大狼,大狼已不知去向。
 
异史氏说:读书人行为不端,所受报应也够惨的。凡再娶的都是引狼入室,何况企图在野合私奔中寻找贤惠的妻子呢!
 
【点评】
 
虽然写男女鬼狐之间的性事,但结为性伴或结为婚姻,在《聊斋志异》中是有明显区别的。结为婚姻,意味着生子,意味着和家庭、家族都发生联系。结为性伴,则仅为男女之间的性联系。结为性伴,在《聊斋志异》中分为士大夫和山村牧猪奴所为两类。前者发生在书斋,是风流韵事,后者发生在“野田草露”,则低级下流,为士大夫所不取。《聊斋志异》大部分写的性事是士大夫趣味的。士大夫类性事可以转为婚姻,不妨碍嫁娶生子,但“野田草露”类性事,往往是不结果的花朵,女性多为邪恶幻化,以悲剧结束。所以蒲松龄在“异史氏曰”中说不可能在“野合逃窜中求贤妇”。本篇和下篇《荷花三娘子》可为注脚。
 
就“再娶者,皆引狼入室耳”而言,本篇带有寓言性质。但这个判断不仅不符合社会事实,也并不能代表蒲松龄在这个问题上的理智的全面的想法。比如在卷七的《细柳》篇,蒲松龄就塑造了一个贤惠明智的后母形象。
元芳,你怎么看?
    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
  • 小小小绿叶 评论 黎氏:故事中狼也是吃小孩,会骗人,和国外小红帽的故事格外同趣。
  • 小小小绿叶 评论 黎氏:是的,蒲松龄的故事,卷一看到卷五,这么多故事下来,很多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