聊斋志异

《聊斋志异》是我国著名文学家蒲松龄所著的文学巨著。全书分为12卷,收录短篇文言小说491篇。蒲松龄在继承魏晋志怪和唐宋传奇传统的基础上,以隽永之笔、博爱之情,取得了中国文言小说创作的伟大成就,本书也就成为一部家喻户晓、妇孺皆知的不朽作品。
谕鬼
【原文】
 
青州石尚书茂华为诸生时,郡门外有大渊,不雨亦不涸。邑中获大寇数十名,刑于渊上。鬼聚为祟,经过者辄被曳入。一日,有某甲正遭困厄,忽闻群鬼惶窜曰:“石尚书至矣!”未几,公至,甲以状告。公以垩灰题壁示云:“石某为禁约事:照得厥念无良,致婴雷霆之怒;所谋不轨,遂遭[钅+夫] 钺之诛。只宜返罔两之心,争相忏悔;庶几洗髑髅之血,脱此沉沦。尔乃生已极刑,死犹聚恶。跳踉而至,披发成群;踯躅以前,搏膺作厉。黄泥塞耳,辄逞鬼子之凶;白昼为妖,几断行人之路!彼丘陵三尺外,管辖由人;岂乾坤两大中,凶顽任尔?谕后各宜潜踪,勿犹怙恶。无定河边之骨,静待轮回;金闺梦里之魂,还践乡土。如蹈前愆,必贻后悔!”自此鬼患遂绝,渊亦寻干。
 
【翻译】
 
青州的石茂华尚书当年还是秀才的时候,青州城门外有一个大水坑,即使不下雨也从来不干涸。益都县曾经捕获过几十名大盗,都是在大水坑旁行刑处死的。谁知这几十名大盗的阴魂不散,又聚集在一起为害百姓,凡是经过大坑边上的人常被鬼拉入水中。一天,某甲遭遇鬼的袭击,身处危难之中的时候,忽然听见群鬼们四处乱窜,还大喊大叫:“石尚书来了!”不久,石茂华来到水边,某甲把刚才看到的情形告诉了他。石茂华于是用石灰在墙上写下了告示,告示是这样写的:“石某为禁约的事布告如下:查得你们居心不良,以致触犯上天雷霆之怒;过去因为图谋不轨,所以你们遭到了砍头处死的惩罚。现在只应该迷途知返,争相忏悔生前所犯下的罪行;或许能够洗清你们枯骨上罪恶的血污,脱离现在所处的苦海深渊。但是,你们这些人生前已遭受过极刑,死后还聚在一起作恶。有时突然跳到人们面前,成群结队,披头散发;有时又故意在人前徘徊不进,捶胸顿足,发出瘆人的惨叫。你们已经黄泥塞耳,还敢施展恶鬼的猖狂;青天白日之下竟敢行妖作恶,几乎阻断行人的道路!你们三尺坟墓之外,完全都是由人来管辖;而朗朗乾坤、天地宇宙之中,怎能容你们任逞凶顽?我现在正告你们,从今以后,你们要各自潜踪敛迹,不要坚持作恶。你们这些鬼魂,要安心地等待转世轮回;只有这样,你们亲人梦中的灵魂,才能重新回到故乡。如果你们重蹈覆辙,继续害人,你们一定会追悔莫及!”从此以后,青州再也没有发生鬼魂作乱的事,大水坑里的水也终于干涸了。
 
【点评】
 
本篇所重不在故事,而在谕鬼文。
 
自从韩愈有《鳄鱼文》以来,不少有功名的文人纷纷仿效,或者为卖弄文采,或者真的相信靠一纸所谓驱鬼驱妖的檄文能逢凶化吉,遇难呈祥。石茂华所谓的谕鬼如果排除自我编造的神话这种可能,就正是在这样一种状态下创作的文字。不过,从谕鬼文的行文风格上看,并非石茂华的作品,而可能是蒲松龄的创作,因为《谕鬼文》与《蒲松龄集》中所载的骈文风格太相似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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还没有评论,快来抢沙发吧! 匿名游客 评论 谕鬼:大胆小鬼,还不速离。 明瑾 评论 谕鬼:维年月日,潮州刺史韩愈使军事衙推秦济,以羊一、猪一,投恶溪之潭水,以与鳄鱼食,而告之曰:昔先王既有天下,列山泽,罔绳擉刃,以除虫蛇恶物为民害者,驱而出之四海之外。及后王德薄,不能远有,则江汉之间,尚皆弃之以与蛮、夷、楚、越;况潮岭海之间,去京师万里哉!鳄鱼之涵淹卵育于此,亦固其所。今天子嗣唐位,神圣慈武,四海之外,六合之内,皆抚而有之;况禹迹所揜,扬州之近地,刺史、县令之所治,出贡赋以供天地宗庙百神之祀之壤者哉?鳄鱼其不可与刺史杂处此土也。刺史受天子命,守此土,治此民,而鳄鱼睅然不安溪潭,据处食民畜、熊、豕、鹿、獐,以肥其身,以种其子孙;与刺史亢拒,争为长雄;刺史虽驽弱,亦安肯为鳄鱼低首下心,伈伈睍睍,为民吏羞,以偷活于此邪!且承天子命以来为吏,固其势不得不与鳄鱼辨。鳄鱼有知,其听刺史言:潮之州,大海在其南,鲸、鹏之大,虾、蟹之细,无不归容,以生以食,鳄鱼朝发而夕至也。今与鳄鱼约:尽三日,其率丑类南徙于海,以避天子之命吏;三日不能,至五日;五日不能,至七日;七日不能,是终不肯徙也。是不有刺史、听从其言也;不然,则是鳄鱼冥顽不灵,刺史虽有言,不闻不知也。夫傲天子之命吏,不听其言,不徙以避之,与冥顽不灵而为民物害者,皆可杀。刺史则选材技吏民,操强弓毒矢,以与鳄鱼从事,必尽杀乃止。其无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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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考资料:《聊斋志异》 注者:于天池;译者:孙通海、王秀梅、王景桐、石旭红、侯明、王军、王海燕、王敏等;整理编辑:周旻、刘胜利、刘树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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